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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哮喘的防治

2015/07/09

 唐华平
青岛市市立医院呼吸科 266071

 
 
   妊娠期哮喘是哮喘治疗与管理中的一种特殊情况,既要控制哮喘,使妊娠妇女顺利渡过孕期至分娩,又要避免药物对胎儿可能导致的危害。与哮喘完全控制的妊娠妇女相比,患严重哮喘或哮喘未控制的妊娠妇女更容易出现妊娠并发症,导致围产期不良事件的发生。一般情况下,轻度哮喘大多不影响妊娠的进程,中、重度哮喘患者如能正确及时的处理也不影响妊娠的进程。但危重哮喘未得到及时控制,可因严重缺氧导致胎儿低氧血症,使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早产儿、低体重儿、高胆红素血症、新生儿畸形等发生率将会增加,甚至造成胎儿死亡。同时妊娠合并哮喘的孕妇容易发展成子痫前期,分娩并发症也多见。

   避免促发哮喘因素 哮喘的良好控制是有哮喘病史女性怀孕的必要前提。环境因素是哮喘发作的重要原因,应避免或减少接触刺激物和致敏物质如花粉、灰尘、冷空气或宠物等变应原,积极治疗潜在病灶(如鼻炎),禁止吸烟或避免被动吸烟等,能够有效预防妊娠期哮喘的发作,并能减少哮喘的治疗用药。文献报道,母亲哮喘及吸烟会增加婴幼儿期患细支气管炎和哮喘的风险。

   孕期哮喘知识教育 ① 对患者及家属讲解哮喘对妊娠的影响,强调控制哮喘是改善母婴预后的关键。② 指导患者自我监测的方法,记哮喘日记,内容包括每天用药、出现症状频率及诱因等,以便去专科门诊检查时供医生参考。③ 告知孕期坚持用药的目的,使孕妇清楚药物对她和胎儿带来的风险远远小于哮喘未控制所带来的风险 。④ 教会孕妇正确使用各种吸入装置,并反复评估孕妇是否能正确掌握吸入技术,避免引起声音嘶哑、咽部不适和念珠菌感染等不良反应。

   重视孕期心理疏导 对所有妇女,妊娠过程都是一个心理相对紧张的时期,而妊娠合并哮喘的孕妇,更加担心疾病本身及药物可能对胎儿造成的伤害,这种紧张焦虑的心理状态可能诱发哮喘发作或加重哮喘症状。  

 妊娠性哮喘的治疗与经典的常规治疗类似。妊娠期治疗有赖于呼吸科医生、患者和产科医生的合作和配合。原则是注意预防哮喘发作,及时缓解哮喘,纠正孕妇及胎儿的缺氧状态,以及避免使用对胎儿和孕妇有损害的药物。但妊娠哮喘发作得不到有效控制,其后果可直接或间接损害母亲和胎儿。

   1、妊娠期慢性哮喘的处理

   尽可能避免接触特异或非特异激发因素,预防感冒,适当活动。根据患者的发作频率、病史、体检和肺功能状况而定,应监测每天的PEF及活动情况,根据哮喘的程度给予药物支持及加强监测下关键的治疗。妊娠期哮喘的治疗药物主要为吸入疗法。多数药物不会增加孕妇和胎儿的危险性,极少出现不良反应。在必要、适当的监测下使用茶碱、色甘酸(色甘酸钠),吸入糖皮质激素(布地奈德、倍氯米松等)和吸入β2受体激动药,有研究显示吸入激素可以改善妊娠期间哮喘患者的肺功能,并且可以减少妊娠期哮喘的急性发作,并且吸入激素与胎儿先天异常或妊娠期间不会使胎儿异常的发生率增加。色甘酸钠属于B 类药物,在妊娠期可作为肥大细胞稳定剂应用,全身吸收量不足10%,且不通过胎盘,可用于轻度持续哮喘的妊娠患者。β2 受体激动剂,适用于妊娠期各种程度的哮喘患者。目前多采用定量吸入剂或溶液剂雾化治疗,这类药物的最大优点是能迅速解除支气管痉挛,其中临床常用的药物有沙丁胺醇、特布他林、吡布特罗。多年来大量的动物实验和妊娠哮喘患者的用药经验证实了β2受体激动剂在妊娠期使用的安全性。抗胆碱能药物 吸入溴化异丙托品的循环吸收量极少,且无明显中枢神经系统及全身不良反应,并且与β2 受体激动剂、激素和茶碱具有协同作用。吸入抗胆碱能药物在妊娠期哮喘的治疗中无明显不良反应。

   2、妊娠期急性哮喘发作的处理

   妊娠期急性哮喘发作时,应注意其症状和体征须测定呼气流速(FEV1或PEF)和动脉血气分析,以判断病情的严重程度,同时密切监测胎儿的征象(胎心、胎动等)。对急性哮喘发作妊妇的处理,必须:
   (1)吸氧:使PaO2≥70mmHg或动脉血氧饱和度≥95%。
   (2)β2受体激动药:吸入短效β2受体激动药,如无效,可增加剂量。
   (3)症状无改善者可加用静脉给予糖皮质激素。对平时长期使用激素者,哮喘急性发作时及时静脉应用并适当增加剂量。
   (4)必要时,在茶碱浓度监测情况下可适当使用茶碱类药物。茶碱类药物 孕妇应用氨茶碱可减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和低体重儿的发生率,但可能会提高早产儿和先兆子痫的发生率。目前多主张使用控释型茶碱制剂,至今尚未发现该类药物有致畸作用。
   (5)哮喘孕妇PaO2<70mmHg或PaCO2>35mmHg,需住院治疗。根据变化情况,如哮喘仍危重发作状态,应建立人工气道和辅助通气治疗。
   (6)对症处理:预防和控制呼吸道感染,可减少哮喘反复发作,必要时用药前痰液细菌学检查和药敏试验,妊娠期宜使用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较为安全。而四环素、链霉素、氯霉素、红霉素酯化物药等对胎儿可能造成不良影响,应避免使用。

   3、分娩期的处理

   分娩期哮喘发作较少。进入分娩期哮喘的孕妇,在临产与产程中,可继续吸入糖皮质激素、色甘酸或口服茶碱。对平时规则使用激素或妊娠期经常使用激素者,为了应急之需和防止哮喘发作,可以补充糖皮质激素。为避免产妇用力施用腹压,减少体力消耗,应尽量缩短产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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