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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中国控烟观察一民间视角》报告内容提要

2009/10/09

    2009中国控烟观察一民间视角》是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组织撰写的一份民间控烟观察报告。其宗旨在从民间立场观察中国的控烟进程,分析其进展与不足,评述其难点与症结,以求推动中国控烟进程。
   
报告认为:自中国政府签署并经全国人大批准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以后,控制烟草危害已成为中国政府的一项重要的公共卫生政策。它表明政府赞同并准备采取《公约》关于控烟的原则与各项措施实施控烟。这是中国政府在控烟问题上的立场,是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正确立场。个别政府官员或个别政府部门违背此立场的言论与行为都不能代表中国政府的立场,应当予以修正。
  
报告认为,近年来与控烟相关的各政府部门在控烟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值得称道。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地方立法;工商部门依法对烟草广告的查究;影视管理部门对倡导无烟影视的积极回应;民政部门对烟草促销、赞助的限制;财政部门提高卷烟税收的举措;卫生部门有关烟草危害的多渠道、多形式健康教育、戒烟门诊的广泛开设、率先实现医疗机构百分之百无烟环境的承诺、医务人员带头戒烟,以及教育部门创建无烟学校的行动等等。其中对控烟推动最力的是卫生部门。这固然因为卫生部门对烟草的严重危害了解最深,同时也因为卫生部门是烟草流行最大的受害部门。烟草危害带来的严重后果,大大增加了社会医疗费用,成为公共医疗体系难于承受之重。
   
在各政府部门中,主管烟草生产和销售的国家烟草专卖局,本应在控烟工作中有良好的表现,但由于政企合一的体制不曾改变,国家烟草专卖局也就是中国烟草总公司。作为烟草企业,势必以企业利益干扰控烟进程。国家烟草专卖局(即中国烟草总公司)为控烟的许多实际步骤设置了重重障碍。
   
在烟草危害问题上,使用烟草可以导致多种严重疾患和死亡,已成全球共识并为科学研究所证明。国外烟草公司制造的各种质疑或淡化烟草危害的谎言早已破产,但中国烟草界仍在鼓吹诸如“降焦减害”等奇谈怪论,甚至认为这才是控烟的“正道”。报告指出,这种错误宣传甚至影响到某些高层官员。
   
在烟草包装警示标识的制定上,尽管国际经验已经证明图片警示的良好效果,但国家烟草专卖局(即中国烟草总公司)仍竭力阻止警示图片上烟包,千方百计淡化警语的作用,为的是保住高档卷烟的高额利润。
   
在全面禁止烟草广告、赞助和促销问题上,各烟草公司按照烟草专卖局研究制定的对策,大做隐性广告,通过树立“品牌”和“企业”形象,达到推销烟草的目的。这类推销和促销手段已经渗透在影视、传媒、体育、教育以及一些公益活动中。
  
 烟草公司还通过扩大生产天价卷烟、助长所谓“公务用烟”,利用公款消费市场,把国库的钱化为烟草的巨额利润。
   
报告指出,我国吸烟人数超过3亿,居世界各国之首。我国人群中遭受被动吸烟危害的人数高达5.4亿,其中15岁以下儿童有1.8亿。青少年现在吸烟者约1500万,尝试吸烟者不下4000万均居世界之首。《公约》签署后的四年问,中国卷烟生产量不但没有得到控制,反而从2004年的18736亿支,增加到了2008年的22199亿支。与卷烟产量直线上升相应的是同烟草相关疾病在直线上升,因烟患病、死亡的人数也在直线上升。中国肺癌发病率较改革开放初期增加了4.65倍,成为上升速度最快的癌症。目前我国每年约有60万人死于肺癌,如果再不加以控制,到2025年,每年仅死于肺癌的患者就将达到100万。中国人冠心病发病年龄提前了10年,患病危险增加了2倍。中国目前每年死于吸烟相关疾病者达100万人,如果目前的状况不加改变,那么到2025年将达200万人。到本世纪中叶,累计将有1亿中国人死于烟草相关疾病,其中一半将在35岁到69岁之间死去。
   
报告称,温家宝总理曾经宣布,中国政府“绝不能以牺牲人的健康和生命换取企业的利益和经济发展”。然而,烟草业这些年的发展态势却直接违背了中国总理代表政府所作的承诺。“科学发展观”是要为中国人民谋利益,而烟草业愈发展,对人民健康的危害就愈大,同“科学发展观”的宗旨南其辕而北其辙。决策者对此应有清醒的认识。
   
报告认为,国家烟草专卖局在控烟问题上违背了政府的控烟立场,成了烟草企业利益的代表。这不是某一个官员的错误,而是烟草业政企不分的必然结果。我国烟草行业政企合一的体制,造就了烟草企业的强势地位。在这种体制下,作为烟草行业管理者的政府部门不但不可能约束自身的企业行为,而且还会利用国家公权力来为烟草企业谋取更大的发展空间,使烟草企业得以挟行政权力和雄厚财力于一身,堂而皇之地阻碍控烟履约,名正言顺地增加烟草产销。这种体制上的缺陷,已经成为中国控烟履约最主要的瓶颈。
   
报告呼吁改变烟草业现行体制。为排除烟草企业对控烟的干扰,国家烟草专卖局与中国烟草总公司两位一体的格局必须改变,实行政企分开,完全隔断政府管理部门与烟草企业的利益勾连。政企分开后的国家烟草管理机构应主要赋予控烟的职能。
   
报告建议,国家控烟履约机制应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卫生部负责,与各相关部门协调,立即着手制定国家烟草控制规划和行动计划,采取《公约》确定的立法、行政、实施、经济、教育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以实现逐步减少烟草供应与需求的总体目标,达到保护人民健康的根本目的。
   
报告认为,在中国,控烟已经成为政府公共卫生领域的重要方针,控烟呼声日益宏大,人民对控烟诉求日益增强,只要政府部门发挥主导作用,同民间控烟力量共同推进,通过不懈的努力,持之以恒,控烟的效果定会更加显著。人民需要健康的保障,期望生活在无烟草危害的环境之中。顺乎民意,合乎民情的事业,必定会得到广大人民的拥护。
                                                                     
(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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