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早”原则对哮喘的控制有何意义?

2019/02/27

魏庆宇
解放军第202医院过敏反应科  110003

 
 
   早发现:早发现才能掌握哮喘防治的主动权。哮喘可发生于任何年龄,但以婴幼儿为多。有调查显示,0-14岁小儿哮喘中,85%在5岁前起病,3岁内起病者占75%,其中大多数在生后1年内出现喘息症状。但这些哮喘或喘息性疾病常常被忽视,由于未得到合理治疗,反复发作甚至延续至成人。早发现和重视这些喘息是至为重要的。因此防治哮喘要从儿童做起,尤其是婴幼儿。
 
   早诊断:早诊断是早治疗的前提。若在早期哮喘阶段就确诊,可大大提高哮喘防治效果。因此不论年龄大小,凡能排除其他喘息性疾病,符合哮喘诊断标准的应早期诊断,及时治疗。
 
   早治疗:确诊哮喘后要早期治疗,特别是吸入激素治疗尤为重要。对哮喘病程≤2年者,吸入激素治疗,其疗效比哮喘病程≥2年才吸入激素治疗,哮喘控制率明显提高。因为早期气道炎症改变多处于功能性改变的可逆阶段,一旦到了气道的不可逆性结构改变阶段,治疗效果会大大下降,而且会发生各种并发症甚至致残,危及生命,因此,必须及早治疗。
 
   早预防:哮喘的防治原则和其他疾病一样,防治结合,预防为主。能通过各种方法预防哮喘发作是最好不过的,如改善环境,改善过敏体质,积极防治呼吸道感染等。一旦发生了哮喘,积极采取措施预防哮喘反复发作也很重要,可以大大提高哮喘的控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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