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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拟禁止在工作场所吸烟

2018/11/13

周剑平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 200025
 
 
   近日,广东的一个文件在控烟圈子里传播。《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在广东省人大网站发布,拟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交通工具上吸烟。此次《征求意见稿》,是继2003年《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实施以来,首次进行修改。
 
   文件对禁止吸烟的场所等,相较于2003年的版本进行了全方位扩充。其中,第四十八条规定,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区域禁止吸烟,第四十九条也规定,城镇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内也禁止吸烟。
 
   2003年中国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2006年《公约》在我国正式生效。公约规定,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一些特定的室外场所都应禁止吸烟。
 
   事实上,全面禁烟条例的每一次出炉,都伴随着“博弈”。中国烟民多,拿广东举例,广东省健康教育中心的数据显示,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为26.48%,与《“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到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还有较大的差距。2018年全省控烟暗访显示,市、县(区)、镇三级人民政府室内吸烟行为普遍存在。
 
   烟草产量也巨大。从《公约》生效到2016年的10年间,根据官方发布的卷烟年产量的数据显示,近十年卷烟产量不仅没有降低,反而节节攀升,2014年比2005年增长了近35%。
 
   而控烟行动屡次面临烟草利益集团的挑战。此前,2014年,原国家卫计委制定的《公共场所控烟条例》的征求意见稿曾受到争议多次修改,有些部门和行业以“控制烟草使用可以使烟草销量下降,财政收入减少,就业、扶贫等都会受到影响”为由反对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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