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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9 15:39 |显示全部楼层
尽管临床使用LABA的安全性存在争议,但是LABA治疗疗效确切,合理使用LABA将是临床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结合2006 GINA指南,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LABA不应当作为任何哮喘病人的初始治疗,特别是对于轻中度的患者,使用适当的ICS和其他辅助治疗即可,不需要常规使用LABA。第二,根据已有数据,要达到哮喘控制,首先应按2006 GINA指南推荐的分级治疗方案,对轻度持续发作患者首先采用ICS,重新评价治疗疗效来判断采用升级还是降级治疗。如果大剂量ICS及联合其他药物仍未达满意控制,可考虑加用LABA。同时加强对使用ICS与LABA哮喘患者的随访观察,若发现用药后哮喘恶化,应积极地寻找哮喘加重的原因,审慎地分析是否与ICS与LABA联合应用有关。如考虑为LABA相关因素导致治疗失败,则应该停止使用这类药物,马上停药还是在几天或者数周内逐渐停药有待于进一步确定。FDA在提出警示的同时指出,正在使用该药品的患者无须立即停药,应先咨询医生,若用药后哮喘症状反而加剧,宜尽快求医,确定病情恶化的原因。第三,医生应当为LABA治疗失败的病人提供另外一套治疗方案。加用抗白三烯药物或吸入性抗胆碱能药可能是较好的选择,有证据支持Arg/Arg基因型病人对抗胆碱能药物具有良好反应。第四,在临床上决定是否采用LABA治疗时还须慎重评估各种因素,种族因素也须予以考虑。而Arg/Arg基因型尽量避免使用LABA[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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