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联盟论坛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6807|回复: 1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药的问题

[复制链接]

1

主题

0

好友

50

魅力

注册会员

Rank: 2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4-8 18:2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请问我从今年2月28日起吃孟鲁司特纳和吸信必可都保,这样分别要多久,哮喘基本已控制住。

0

主题

0

好友

1583

魅力

专科会员

Rank: 2

2#
发表于 2013-4-8 18:58 |只看该作者
不清楚楼主现在是什么情况,哮喘基本不发作了?肺功能是怎么样的? 1、一般来说信必可吸入的药是要逐渐减少用量,一般连续应用三个月后,逐渐减量;比如由原来的早、晚各1吸,改为每日1吸,再改为隔日1吸,如果楼主没什么症状,哮喘控制,可以根据情况减量吸。 2、至于孟鲁斯特钠,也同样可以连续用三个月,预防和治疗哮喘,如果楼主已经哮喘控制,可以单独用信必可也行。具体如何应用还看楼主的具体情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主题

0

好友

1万

魅力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3#
发表于 2013-4-8 19:1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采莲 于 2013-4-8 19:16 编辑 楼主的描述太模糊,不知楼主的哮喘有多少年了,发作的频率如何,肺功能怎样?有没有做过过敏原检测?楼主从2月28日用药至今才1个月余,即使哮喘得到了完全控制,也不到减量的时候,前面魏老师说了哮喘完全控制3~6个月后才能在医生的建议下减量。哮喘的完全控制不是楼主的自我感觉,需要医生的评判和一些简单的检查(如峰流速等),楼主最好能将自己的用药和治疗经过说一下,我们才好帮到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0

好友

50

魅力

注册会员

Rank: 2

4#
发表于 2013-4-9 14:52 |只看该作者
我去年10月下旬开始哮喘,今年2月中旬去医院检查是尘螨过敏,至从用了那两,哮喘得到了控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0

好友

50

魅力

注册会员

Rank: 2

5#
发表于 2013-4-9 14:53 |只看该作者
现在都保1604.5得每天两吸,孟鲁司每天一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0

好友

50

魅力

注册会员

Rank: 2

6#
发表于 2013-4-9 14:54 |只看该作者
现在都保1604.5得每天两吸,孟鲁司每天一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5813

魅力

专科会员

Rank: 2

7#
发表于 2013-4-9 18:10 |只看该作者
哮喘得到完全控制3-6个月才能考虑药物减量的问题,而且这样完全控制需要医生判断,有条件还要行肺功能检查才行,所以现在一定要坚持用药。
医患携手共抗哮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0

好友

50

魅力

注册会员

Rank: 2

8#
发表于 2013-4-10 10:41 |只看该作者
谢谢大家.现在闻到烟味很敏感,如果在网吧呆两小时后就会咳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0

好友

2927

魅力

白金会员

不死的小强

Rank: 8Rank: 8

9#
发表于 2013-4-10 10:52 |只看该作者

RE: 药的问题

wuli784465917 发表于 2013-4-10 10:41
谢谢大家.现在闻到烟味很敏感,如果在网吧呆两小时后就会咳嗽

楼主,知道诱因,就应该尽可能避免啦!
(1)自强不息,脚踏实地,大智若愚,上善若水!
(2)最好的医生是自己,最好的药物是时间,最好的运动是步行,最好的心情是宁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0

好友

1万

魅力

黄金专科会员

Rank: 2

10#
发表于 2013-4-10 11:07 |只看该作者
确定和避免哮喘控制的触发因素非常重要,触发因素包括:过敏原、病毒感染、污染物、烟草烟雾、某些药物等。避免过敏原包括:1.不要饲养宠物 2.戒烟及避免被动吸烟3.不要在室内放置香水或香烛4.常换床单和枕头5.不要铺地毯。屋尘螨:每周用热水洗涤床单和毯子,用烘干机干燥或在太阳下晒干。枕头和垫子加上密封套。用地板而不用地毯。

a.带毛动物:使用空气过滤器。
b.蟑螂:经常彻底清扫房屋。使用杀虫气雾剂,但需确保使用气雾剂时患者不在家中。
c.室外花粉和霉菌:当花粉和霉菌浓度很高时,关闭门窗。
d.室内霉菌:降低室内的湿度。经常清洁任何潮湿的地方。
虽然每个人的触发因素不一样,也不要求做的非常苛刻,但注意一些生活中的细节对哮喘的控制是有益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手机版|Archiver|哮喘联盟

GMT+8, 2024-5-4 16:09 , Processed in 0.026556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