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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因哮喘失去了肚中的孩子,我还能再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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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6 17:0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首先我以前没有哮喘病史,也无家族史,2007年6月怀孕.10月中旬左右开始鼻塞,流鼻涕,去妇保医院检查给打发回家了,说是多喝开水就行.11月底到了北京,去北京妇保诊断得了鼻炎(过敏性).用了一些简单的中成药.有好转.但大概半个月后开始伴有咳嗽,又去得查,还是一些中成药,没有见效,直到08年1月份中间一直有咳嗽,有时还会呕吐,胸闷,有次在街上走到一半就开始剧烈地咳嗽,呕吐,带喘!1月29日回家(浙江),遇上大雪灾天气,可能跟受凉有关,2月3日晚9点急性入院确诊为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用了万托林,三天后出院配有普米克.但四天后去妇保作检查,胎儿已无胎心!!!!!这时胎儿已有8个月了!!!!!!!!痛哭之下作了引产手术!!!!!作月子的过程因为拒怕激素,没能坚持用药,一直持续有症状,晚上都难以安睡,3月24日又一次急性发作吊了盐水(茶氨碱,地塞米松)三天,得到控制,一切恢复正常.后通过网上查询获知中国哮喘联盟,学习到不少知道,开始接受糖皮质激素舒利迭(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3月27日到今未曾复发过,,,,,今天5月16日去中日友好医院复查,同时作了过敏源检测良好,IGE结果等下周后.然后领了峰速仪跟记录表,我会坚持记好每一天的!!!在这里我主要是想咨询一下,以上这种情况就是我发病的始末,我失去了一个即将来到人世的宝宝,痛定思痛,当然还是争取再次怀孕,已得到一丝安慰,请问大概什么情况下或者多久左右能够再次备孕???还有舒利迭会不会影响胎儿??是不是整个孕期都可以用???期待专家给予答复,跪谢了~!!!!![em39][em39][em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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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7 23:09 |只看该作者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南京市儿童医院呼吸科  梁慧回复您:    首先对您的不幸深表同情,希望您能够坚强的站起来,勇敢面对生命,面对未来的每一天。    患哮喘病的妇女常顾虑能否正常怀孕及分娩,并担心怀孕后哮喘频繁发作,会不会影响母子安全。大量资料足以表明,多数哮喘妇女都能比较顺利地渡过怀孕及分娩期。患哮喘的孕妇哮喘发作的次数与严重程度大致与怀孕前相似。一般孕期哮喘发作并不影响妊娠的进展,故无必要终止妊娠。轻度或中度的哮喘发作对胎儿影响不大。新生儿出生的体重与正常妇女分娩的新生儿亦无明显差别。但对妊娠期出现哮喘持续状态的孕妇,则可能会因为机体重度缺氧、脏器功能紊乱而危及母子健康。您不幸的失去了腹中8个月大的胎儿可能与此有关,但这种危急情况是完全有可能避免的!    因此,孕妇必须妥善防治哮喘发作。首先应尽可能避免各种可能促使哮喘发作的诱因,消除紧张情绪,保持平和的心态,不要过于担心胎儿的畸形和一些意外的发生。要劳逸结合,避免剧烈活动,调配可口的饮食,预防感冒,保持居室空气新鲜与流通,以顺利渡过妊娠阶段。    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对孕妇及胎儿的影响是比较轻微的。但是您目前还没有怀孕,从优生优育的角度而言,当然建议您最好是完全控制好哮喘后再怀孕。希望您定期到专科医生那里获得最佳的指导和治疗。    祝您早日生一个健康的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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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0 16:07 |只看该作者
感谢梁医生的耐心答疑,您提到哮喘得已完全控制是是什么概念呢???因为我是刚得这个病并无家庭史/年近三十,所以有点急着想要一个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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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0 19:23 |只看该作者
 临床特征控制部分控制 (任何1周出现以下任何一项表现)未控制白天症状无(或最少)每周≥2次任何1周出现 ≥3次活动受限无任何1次夜间症状/憋醒无任何1次需要急救治疗/缓解药物治疗无(或最少)每周≥2次肺功能(PEF或FEV1)正常或接近正常<80%预计值或个人最佳值(若已知)急性加重无每年≥1次任何1周有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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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0 19:29 |只看该作者
不好意思,上帖发的太不清楚了,重发一下如下:GINA指南对哮喘的完全控制提出了更为具体的标准和要求.这些要求是:①最少(没有)哮喘症状,包括夜间症状;②无哮喘急性加重;③不看急诊;④最少(或无)使用短效β2激动剂;⑤日常活动(包括运动)不受限制;⑥呼气流速峰值(PEF)变异率<20%;⑦PEF正常或接近正常;⑧最少(没有)药物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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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1 10:23 |只看该作者
再一次表示感谢,是这样,以上的症状我都符合了,并且持续有两个月了(因为是初发),想知道这样的无症状情况下需要持续多长时间呢?两个月前急发哮喘注射过激素用药后服了一个月的顺尔宁.这些药对于备孕是否同样需要一定时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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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1 10:33 |只看该作者
更正一下:以上的标准和要求我基本都符合,并达两个月(前面是初发,诊断出得了哮喘后用药从3月份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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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4 20:46 |只看该作者
    哮喘的治疗是需要长期、规范、个体化的用药,所以控制时间仅仅两个月是完全不够的。一般三个月左右对病情进行一次评估,根据疗效、肺功能等指标逐渐减量,至少控制一年不发作才可以考虑停药。尽管您是初发,但是您有过一次痛苦的经历,所以第二次怀孕更应该慎之又慎,因此近期的目标应该是达到完全控制您的哮喘,然后再考虑生宝宝的问题,毕竟我们都希望能生一个健康聪明的宝宝,而且母子平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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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4 21:12 |只看该作者
    补充一点:对于已经怀孕的女性哮喘病人,建议首选使用吸入激素治疗(首选布地奈德)。已有许多证据表明该药对怀孕妇女是安全的。如果单用吸入激素不能控制症状,可选用联合制剂(如舒利迭或信必可)。    在病情需要时都可以使用短效支气管扩张剂(如万托林)。    只要在专科医师的指导下规范用药,上述药物对胎儿和孕母的影响都是很小的。但如果因为没坚持用药而导致病情反复、哮喘急性严重发作造成的后果对母子的不良影响却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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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7:04 |只看该作者
感谢专家的耐心指导,我会坚持用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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