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联盟论坛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jinjingyi201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请教信必可用多长时间合适

[复制链接]

3

主题

0

好友

186

魅力

注册会员

Rank: 2

11#
发表于 2016-4-28 12:00 |只看该作者
一直按照以上专家指导意见进行治疗,效果很好。每天坚持快走6公里,爬1000米高山没问题,将近60岁人和单位所有同事一起健步走比赛拿名次。80ug(信必可)每天一吸又坚持了几个月,请问专家可以停用了吗?望不吝指教!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0

好友

1万

魅力

黄金专科会员

Rank: 2

12#
发表于 2016-4-29 11:59 |只看该作者
   症状已经得到控制、至少还需维持原治疗方案3-6个月;用逐渐逐步减少用药的方法来降级治疗。 其目标是减少治疗直到需要最少的药物剂量长期(原则上终身)维持。您控制的很理想,建议维持一年后评估,也可以试着停药。但注意监测。80ug(信必可)剂量已经很小了,不换单一激素(布地奈德)或者不改为每两天一吸也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0

好友

186

魅力

注册会员

Rank: 2

13#
发表于 2016-4-30 19:59 |只看该作者
谢谢回复!
信必可前前后后已经吸了3年,从160 2吸/天、160 1吸/天 801吸/天。中间从未发病,一直正常生活。身体各项指标正常。有大夫说可以停用,有说长期(原则上终身)维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主题

0

好友

1万

魅力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14#
发表于 2016-5-1 08:25 |只看该作者
其实哮喘的治疗疗程市因人而异,有的人确实需要终生服药,但是有的患者是可以停药的,鉴于您80一吸才用了几个月的时间,前面大夫也说了建议您用1年以后停药比较适合。不过您也可以减成80隔日一吸看看再说。也可以检查检查再停都是可以的。其实大夫也是仅凭经验治疗,有时候比较保守一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0

好友

186

魅力

注册会员

Rank: 2

15#
发表于 2016-8-31 09:00 |只看该作者
  谢谢 殷凯生 greatsea 多一点快乐 采莲等几位专家给予指导!

最近看到报纸文章《你的“哮喘不一定的哮喘”》:  核心提示!近些年,哮喘发病人群越来越多。空气污染、过敏原、呼吸道感染等因素导致哮喘发生。但是,不少人包括医生都忽略了另一重要因素——胃肠功能紊乱。导致很多“哮喘”被误诊误治,病情迁延不愈。

回想2013年家人发病哮喘,先去呼吸内科住院,又转心内科。几年来一直吃药、锻炼、戒烟限酒、注意营养、保持好的心态。现在身体感觉比发病前还要好,但就是一点一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发生一次哮喘?看了这篇文章有所思考,因为那次发病前一两个月有胃部不适,反酸,去看消化医生,吃药当时好一点,过后还不行,然后就发哮喘了。

请问专家:1、我们是否属于报纸上说的胃肠功能紊乱病因引起的哮喘?
               2、每次检查都是 一氧化碳检测,每次结果基本一样正常范围,还有必要再做吗?
               3、信必可连续吸了3年多,从160 2吸/天、160 1吸/天、 801吸/天、801吸/2天。中间从未发       病,一直正常生活。请问还需继续吸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主题

0

好友

1万

魅力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16#
发表于 2016-9-1 19:44 |只看该作者
1、我们是否属于报纸上说的胃肠功能紊乱病因引起的哮喘?确实有一种哮喘是胃食管反流性哮喘,不过这些病人会有典型的胃食管反流的症状如反流,嗳气,前胸烧灼样疼痛等。一般制酸治疗后哮喘可好转。您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找医生咨询一下,不一定就是食管反流性哮喘。
               2、每次检查都是 一氧化碳检测,每次结果基本一样正常范围,还有必要再做吗?可以不用做了,因为有的哮喘病人可能一直阴性。
               3、信必可连续吸了3年多,从160 2吸/天、160 1吸/天、 801吸/天、801吸/2天。中间从未发       病,一直正常生活。请问还需继续吸吗?不知801吸/2天用了多长时间了,如果坚持半年以上可以停药观察看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手机版|Archiver|哮喘联盟

GMT+8, 2024-5-5 07:37 , Processed in 0.025237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