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联盟论坛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5121|回复: 1

哮喘变应原免疫治疗现状与思考

[复制链接]

237

主题

0

好友

1万

魅力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发表于 2015-6-3 15:54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jh 于 2015-6-3 16:01 编辑

马德宾  谢华
沈阳军区总医院全军呼吸内科及变态反应疾病诊治中心  110016

   哮喘(asthma)一词源于希腊语ασθμαινω。起初,它不是用来定义某一类疾病,而是用来形容多种条件下呼吸系统的喘息症状。二十世纪初,哮喘被简单的认为是一类以支气管痉挛为特征的疾病。而今天,人们认识到哮喘是一类气道慢性炎症性疾病,它的病理生理机制仍未完全阐明,所以仍在不断探讨其最佳的治疗方案[1]。

    2014年全球哮喘防治创议组织(Global Initiative for Asthma,GINA)更新了《全球哮喘处理和预防策略》,明确提出哮喘是一类以慢性气道炎症为特征的异质性疾病,通常表现为可变时间、可变强度的喘息、气短、胸闷、咳嗽等症状,上述症状均伴有可变的呼出气流受限。近年来许多研究表明,哮喘有多种表型,其中最常见的有:变应性哮喘、非变应性哮喘、迟发型哮喘、混合气流受限型哮喘、肥胖型哮喘等。传统上,人们将哮喘分为两大类:变应性哮喘(亦称外源性哮喘)和非变应性哮喘(亦称内源性哮喘)。其治疗体系主要由四部分组成,包括药物治疗、免疫治疗,环境控制(避免接触过敏原)以及积极有效的患者教育。

    一、变应性哮喘与非变应性哮喘

   1940年,Rackemann根据病因把支气管哮喘分为外源性哮喘(变应性哮喘)和内源性哮喘(非变应性哮喘),内源性哮喘是与IgE介导的气道反应无关的哮喘,常见的诱发因素是感染。内源性哮喘患者占总哮喘患者的比例约为10%-33%,较外源性哮喘有迟发、女性发病率高等特点,临床症状相对更重、对标准化治疗方案反应更差[2]。外源性哮喘与内源性哮喘临床特点的主要区别如表1。目前,外源性哮喘与内源性哮喘治疗上基本相同,药物治疗包括支气管扩张剂、茶碱类、皮质激素类等,并分级治疗。由于上述治疗措施存在局限性,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基于支气管哮喘的发病机制的不同,其治疗的手段亦应有不同侧重,如对外源性哮喘患者启动变应原免疫治疗、对内源性哮喘患者加强免疫支持治疗等。

表1 外源性哮喘与内源性哮喘临床特点的主要区别

   
   二、变应原特异性免疫治疗

   变应原特异性免疫治疗由英国学者Noon于1911年首次报道用于治疗花粉症,到如今已有100年历史,并在世界各国逐渐推广,其有效性(包括远期疗效)和安全性在临床实践中得到证实。变应原特异性免疫治疗(Allergen specific immunotherapy,AIT),是指通过不同途径逐渐增加过敏原剂量,诱导患者产生免疫耐受,从而减轻患者的过敏症状。它是变应性疾病惟一针对病因和病原学的治疗方法,也是目前惟一有可能通过免疫调节机制改变变应性疾病自然进程的治疗方式。AIT治疗不仅能缓解临床症状、减少药物用量,而且具有长期临床效应,防止进一步过敏反应的发展。

   变应原特异性免疫治疗的确切机制尚不十分清楚。随着对获得性免疫应答机制以及最近对先天性免疫系统研究的深入,目前认为免疫治疗可作用于I型变态反应发生和发展的多个环[3-7]。

    (一)变应原特异性免疫治疗的适应证

   (1)患者症状与变应原接触的关系密切,且无法避免接触变应原;(2)患者的I临床症状是由单一或少数变应原引起的;(3)症状持续时间延长或提前出现的季节性花粉症的患者;(4)变应性鼻炎的患者在变应原高峰季节出现下呼吸道症状;(5)使用抗组胺药物或中等量以上的吸人性皮质类固醇仍未控制症状的患者;(6)不愿意接受持续或长期药物治疗的患者;(7)药物治疗引起不良反应的患者。在考虑特异性免疫治疗之前要认真评估患者的疾病及其严重程度、变应原和疾病的关系、对症治疗的效果、疾病以及治疗的潜在危险因素、患者的心理健康状态及其对疾病和治疗措施的态度。一般来说特异性免疫治疗适用于5—60岁变应性鼻炎和哮喘的患者,而对于食物过敏和变应性皮炎的疗效不佳[8]。

    (二)变应原特异性免疫治疗的禁忌证

   (1)严重的免疫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癌症以及慢性感染性疾病;(2)患者必须服用(包括表面吸收剂型)B.受体阻滞剂;(3)缺乏依从性以及严重心理障碍;(4)中一重度持续性哮喘、哮喘病情不稳定或急性发作期、FEV。占预计值%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0

主题

0

好友

93

魅力

注册会员

Rank: 2

发表于 2015-6-4 01:13 |显示全部楼层
文章写的很好,拜读之后,增加知识。多谢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手机版|Archiver|哮喘联盟

GMT+8, 2024-3-29 17:34 , Processed in 0.022927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